问题 | 取保候审能不能保留工作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被取保候审人员是否能够在这段时间内继续保持其工作职位的问题,答案须依据特定就业组织的明文规范,与案情的严重性及对工作环境的潜在冲击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通常而言,若所在的工作机构并未制定明确的禁止性条款,且所涉及的案件并非极端恶劣或者对工作环境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那么当事人仍有可能得以保留现有的工作岗位。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行业或单位中,由于取保候审这一特殊状况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员工的工作职责发生变动甚至暂时停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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