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逮捕还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尽管未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执行逮捕,却并非绝对排除其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之所以不对某些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或许是由于案件相关证据尚不充分、犯罪行为程度轻微等因素所致。 然而,即使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被羁押的情况下,倘若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有可能干扰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那么为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进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是完全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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