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开庭会通知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被取保候审之后的开庭审理时,请务必您知道您有权得到通知。
虽然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取保候审似乎象征着案件的终结,然而实际上,主管司法机构仍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来推动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开庭之前,法院将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发出关于开庭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通知。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被告方的诉讼权益得以充分保护,并为他们提供充足的时间进行辩护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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