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归哪里批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的取保候审审批手续的决策机构,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件所在的特定阶段予以确认及执行。
针对处于公安机关侦查期间的案件,取保候审的申请必须由该部门进行批准; 对于检察院自侦环节的案情,其对应的取保候审申请则由检察院进行批准; 而在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阶段,同样需要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申请作出批准; 至于在审判程序中,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则由法院作出最终批复。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过程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