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没有签字算解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经本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通常不能视为已完成程序性的正式解冻。
解除取保候审须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步骤进行,通常包括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些都需要由被取保候审者亲自签署确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间内,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 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如未得到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可能会出现程序上的漏洞,因此需要进一步核实解除手续的完备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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