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时效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严肃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的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那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授予取保候审这项权力时,享有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 这样的期限设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畅地进行下去,同时也避免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产生过度的限制。 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城;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当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等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刑事案件的正式结束,司法机关仍然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继续展开深入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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