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能采取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司法机构有权决定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执法程序。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保障措施,主要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已经被逮捕但需要转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目的在于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法律调查、起诉及审判过程,同时,也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释金以获取相应的保证书,从而实现对其实施强制拘留以外的其他限制,例如命令其必须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并遵守取保期间的各项规定。 在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时,各级司法机关会全面权衡诸如案件的性质与情节、被告的实际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 倘若被告人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风险; 或者可能因罪行被判处罚金以上的有期徒刑,却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危机出现; 另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我照顾能力、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或是因案件办理期限过长,截止日期前仍未圆满结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人员,司法部门均可行使此项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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