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收监后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下,被从取保候审状态恢复至羁押之后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难度无疑是相当大的,然而并不能因此就断言其绝对不可行。
羁押的含义往往涵盖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存在违反相关法规之行为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使得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已经不再适宜。 然而,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表明,当初取保候审的条件仍然具备或者可以再次满足,例如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突然严重下滑迫切需要接受治疗,在经过侦查、检察或者审判机关严格审查并核准通过之后,再次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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