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开庭 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不预示着必然不会出现法庭审理行为,亦或是必定存在法庭审理环节。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主要功能在于在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在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以拘禁的前提下,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地推进。 若经侦查与审查起诉之后,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应当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则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判,此时便需启动法庭审理程序。 然而,如果在后续的侦查或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刑法规定,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抑或是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请求等情形,那么该案件有可能无法进入审判程序,从而避免了法庭审理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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