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取保候审的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贩卖毒品乃极其严重的刑事罪行,对其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相当严苛。
在一般情况下,对涉及贩毒案件的被告实施取保候审时,需全面衡量被告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同时考虑到其是否有可能干扰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展开等多种因素。 就贩毒案而言,如欲对被告实施取保候审,被告可能须满足下列状况之一: 其一是患有重病或生活难以自理者,二是正处于孕期或正哺乳自身幼童的产妇,三是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足以引发社会风险的人; 此外,一旦羁押期届满但相关案件还未审结完毕,也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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