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应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法律程序中,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了防止那些已遭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往往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并且出具书面保证书,以此确保这些人员的随时听候召唤,同时,也不会执行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法律强制性措施。
在众多情形下,通常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具体包括: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会触犯较轻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罪,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性; 3.如果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情况时,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造成社会风险; 4.当案件审理期限已达最长限制,而案件尚待处理时,便需采用取保候审的方法来保障案件的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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