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最多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均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适用的强制措施,然而并未对此类措施可能施行的最大次数做出明文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不允许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期限则不宜过长,法定上限为六个月。 然而,在司法实务实务操作过程之中,针对某一项案件决定是否采用相对应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及执行此类措施的实际次数,取决于具体案情及其所依据的法律条款规定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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