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啥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简称"取保",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为了保障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向司法机关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对其的侦查、起诉乃至审判活动,同时要求他们在传讯时必须及时回应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在此,我们列举了下列四类情况可申请取保候审予以审批通过: 1.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3.当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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