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外犯案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规定下,针对涉及省外罪行是否可进行取保候审的问题,需全面综合各层面的多重因素予以考量与评估。
通常而言,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满足了取保候审所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例如,若其所涉及的罪名可能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应独自适用某个附加刑; 又如,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危害性; 再者,若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正在孕育或哺乳期内的女性,实行取保候审也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险性; 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案情仍未得以圆满解决的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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