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看守所几天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刑侦机关在收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将其送入看守所留置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并未有明确规定统一的期限限制。
通常情况下,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羁押之后,他们自身、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等都享有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然而,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评估。 若案件情况较为简单明了,犯罪情节轻微且嫌疑人对社会不存在重大威胁,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批过程往往会相对迅速。 然而,若案件错综复杂,犯罪性质恶劣,审批时间便可能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