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之日属于羁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取保候审当日起,犯罪嫌疑人不再属于羁押状态。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依然享受着人身自由权。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定义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系统地保护尚未被正式逮捕但仍需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已遭执行逮捕之后原有的强制措施需进行相应调整的被告。 在此类情况下,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且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 此外,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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