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执行取保候审方面,取保候审的周期需从当日起算。
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接收到取保候审请求且经过认真考虑后,最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时,会立即着手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取保候审决定书。 而这个送达日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行取保候审决定之日”,自此开始,取保候审的期限便正式开始计算了。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在这段时间内,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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