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明确规定,若涉嫌犯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符合取保候审的特定情形,可依法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相应的申请。关于这些特定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的附加刑;(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办理工作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将归属于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