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阶段到什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措施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际实行。针对任何涉嫌犯罪之人,倘若其满足下列诸多条件任意之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门都有权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手段进行约束: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罚金等轻刑者;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者;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者;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者。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际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他们或其辩护律师均有权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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