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前还是后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既可发生于嫌犯或者被告人受判处刑罚之前,也可以发生于其被判定有罪之后。然而,该条款并没有对取保候审明确规定必须在判刑前或是后进行,而是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适宜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因此,关于是否应当在判刑前或后实施取保候审,应当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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