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间所及的最长时长不能超过12个月。这也就意味着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人所需要承担的刑罚期限将会被纳入到其最终被判决的总刑期之中,然而这个刑期却不能够超出法定的最高期限。倘若在此期间发现并不应当对被告人实施刑事追诉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向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的单位发出通知。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取保候审期间所涉及的刑期是会被计算进被告人的总刑期之内的,但是这个刑期却不能够超过12个月的法定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