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有一个月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这一规定,是基于《民法典》而设立的。
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像是给了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冷静地思考一下。 而在这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就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都没有去申请,那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冷静期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从而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离婚情况都适用这个冷静期。 比如说,一方被宣告失踪了,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这种情况下就不受冷静期的限制。 因为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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