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金额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取保候审的费用未予退还,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向执行取保候审任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的退还申请。倘若该公安机关未能遵照法律规定履行退还义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和反映,请求司法机构对相关事宜进行监督并执行。若以上途径皆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还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期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公安机关尽快退还取保候审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