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经济案件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乎经济方面的违法案件之中,倘若涉嫌者或被告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第六十七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该当事人皆可提交申请以寻求取保候审。其中所提及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可能性: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便可提出申请;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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