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般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属于适用取保候审的范畴:其一是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案件中;其二则为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尚未能产生严重社会危害后果时。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轻伤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常见类型,其多半涉及到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明确界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一定程度,将面临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因此,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望获得对此类判决的宽大处理,同时又能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仍然要综合考虑各种复杂因素,并且必须由司法部门进行严谨的判断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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