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祖父母是否拥有探望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条款中,祖父母并未享有探视孙子孙女的法定权益,仅有父母双方在离婚之后才具备这方面的权力和责任。
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离婚协议约定由非婚生子之父或母亲不承担直接抚养责任者,仍有权探望幼童,而另一方则需尽到协助的义务。 关于探望的具体方式以及所需时间,均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若双方在此问题上达成共识,协议即可生效; 如协商无果,即便存在争议,也应当交由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裁定。 假如任何一方包括个人或者相关组织拒绝援助另一方履行其探视权,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运用拘留及罚款等强制手段予以处理。 然而,在父母双方父母的身份地位及亲缘关系依然延续的前提下,我们绝不可以对子女的身体健康与人格尊严实行强制性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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