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可能性;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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