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能监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皆存在最长时限。其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6个月。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不得间断。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届满,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因此,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需实施监视,须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取保候审期限已满且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未出现任何间断现象,同时又确认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便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无需再行监视。然而,若取保候审期限尚未届满或者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出现了间断,亦或是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那么监视行为仍有可能持续进行。但是,根据相关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需要延长监视居住期限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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