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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办理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出现,即可获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某种刑罚或是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罚;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不至于对其个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或危害到社会稳定;3.如果身患重症、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被告人,同样也可通过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来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不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不良影响;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并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律规定要求,便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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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