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如何处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寻衅滋事类案件,若罪犯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列举的任一取保候审法定条件,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决定是否对其予以取保候审。进一步阐述如下,在某些情况下,如罪犯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处罚;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又或者由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导致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再者,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且有必要进行取保候审的,皆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