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些什么手续要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首先是提出申请的阶段,此阶段是由涉嫌犯罪的人员本人、被控告的被告方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辩护律师,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其次是审查阶段,即上述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以便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紧接着是决定阶段,如果经过审查,决定同意取保候审,那么将会出具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详细列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与要求;然后是执行阶段,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决定书的要求,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适当的保证金,并且向执行机关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最后是监督阶段,在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中,执行机关将对申请人进行严密的监督,确保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而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时,执行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所有这些步骤都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