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长多久没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倘若在此期间内,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并未发生中止,同时也未有不应对其进行刑事追责的情形出现;亦或取保候审的时限已经期满,应立即解除对此前取保候审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倘若在上述十二个月的期限内,嫌疑人并无新的犯案事实或确凿证据,同时也未有任何其它形式的违法行为,从理论上来讲,此位之前被取保候审之人在度过了十二个月之后,应当可以解除对其的强制措施,恢复人身自由。然而,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司法部门裁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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