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要认罪才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以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并未明确设定其必须认罪。此条款明确指出,在以下四种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这四种情况主要考虑到可能判处的刑罚、社会危害性、个人健康状况以及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认罪并非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必备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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