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取保候审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允许取保候审的场景包罗万象,涵盖了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将其独立运用在附加刑中的各类情况;同时也包含了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则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特殊情况等等。因而,在理论层面来看,即使某个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已经获准进行了取保候审,他们依然有可能在未来再次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只要他们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又或者是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等情况。然而,能否再次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