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钱给谁交费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保证人所应缴纳的保证金通常由被取保候审的潜在罪犯或者被告人自行承担。若该事宜系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保证人制度,则费用通常由公安机关代为收取并支配。关于具体的费用数额及缴纳方法或许需按各地区的实施细则或者相关法规来确定。如遇特定案件,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法律专家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精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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