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书怎么提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函应当向负责审理该案的各地方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或向公安部门提出。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便可依法向上述单位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包含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同时还需承诺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并附带相关的证明文件。此外,申请取保候审函的书写格式和要求均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并将其提交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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