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内有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我国确实设立并实施了取保候审这一重要的法律保障机制。这条法规严密地规定了,当具备某些条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施以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其中包括预计面临数额较轻刑罚、患有重大疾病同时明确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以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等特殊情形。而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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