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无期徒刑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所载,在可接受的几个情形下,被告人可获得取保候审批准,譬如很可能被判决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也可以是存在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且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危险的情况等等。无期徒刑自然是属于后者这种情况,但仍须视乎此情况是否可能给社会带来风险来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如果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从事实层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并达成共识,即即便面对判处无期徒刑的严重后果,该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亦不至于引发任何社会危害性,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其实是有权制定对于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决策。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强调具体案件的复杂性,不能简单地作出一刀切式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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