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人员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如果嫌犯具有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存在;2.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处罚,但是实施了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3.因病患严重或生活无法自主照顾等原因而无法自控者,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实施了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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