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条法规却未对逮捕之后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做出明示。按照惯例,一旦被逮捕,往往表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涉及的罪行较为重大,可能需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因此,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法律条款进行全面评估。若在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法条中所列举的(一)至(四)项情形之一,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须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来作出裁决。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捕之后,确实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他们便有权向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和理由作为支持。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尽管逮捕之后仍有可能进行取保候审,但这一决定的最终归属仍然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的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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