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前科是否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决定进行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两大方面:首先,是涉及到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特殊情况;其次,则是针对那些可能需要承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灾难的罪犯所设定的条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前科这一事实并不足以直接作为能否进行取保候审的唯一决定因素,更为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状况是否能够达到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如果犯罪前科使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但是,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然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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