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见受害人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必须保证不中断对相关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性工作。然而,这一条款并未明确说明在此期限内当事人是否能够与受害者会面交流。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之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利在满足法律所设定的条件下,与受害者进行适当的接触并了解相关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机构的具体安排。因此,能否与受害者会面交流,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构的相关规定来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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