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运用相对方便之程序手段,对其进行短暂性人身限制,允许他们有条件地保持通讯联络并随时听候传唤,等待司法部门进行公平公正的审判及判决结果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具体规定,取保候审这一机制主要适用于如下四大场景:首先,被控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其次,若被控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次,如果被控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情况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最后,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满,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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