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人被刑事拘留了多久可以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针对刑事拘留之后的人员能否获得取保候审之权利,必须以相关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特定对象进行细致分析与评估。若能满足该法规中所明确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例如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又或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情况,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并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对于借贷人而言,能否在刑事拘留之后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其个人状况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若借贷人能够满足上述所述的任一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在刑事拘留之后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则需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