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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监视居住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犯罪嫌疑人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依法准予实施监视居住:
首先是患有严重疾病、肢体功能无法独立维持日常生活者;
其次,为孕期或是哺乳期中的女性;
此外,作为生活无法自理之人的监护人或唯一供养者;
第四种情形则是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或者由于处理该案的实际需要,采用监视居住措施似乎更为有利;
再者,若羁押期已届满且案件仍未侦破完毕,为了进行后续调查而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最后一种情况,即虽然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找到能够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并且也未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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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