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哪些情形下禁止使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实施取保候审的几个条件如下:首先,犯罪情节极为恶劣,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其次,在犯罪行为之后选择逃避责任; 再次,对于对指控的犯罪持有异议且不肯认罪; 此外,同案犯中有尚未落网者存在; 最后,非本市户籍居民,且在本市未能拥有固定居所,不能确保随时听从司法机关传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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