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算立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取保候审与立案并非同等概念。所谓立案,乃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行为,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符合刑事责任追究标准,则依法决定正式启动侦查或审理程序的一种诉讼活动。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通常在立案程序完成之后实施,即嫌疑犯或被告人在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人之后,可获准在审判之前暂时离开羁押场所,然而在此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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