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要交罚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无必要交纳罚金。要知道,这一措施主要是通过使用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来实现的。罚金,作为刑事惩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往往都发生在刑罚判决之后。不过,我们必须注意到,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很有可能面临着保证金被没收甚至引发其他法律责任等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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