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啥时候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尚未遭受羁押之苦,便可得到司法机关的批准,申请采取提供担保人或者交付保证金的方式,以此来确保其能随时随地按需应讯,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取保候审。在此类强制措施中,往往会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些特定环节中予以推行实施,当然也只有满足了相关法定期限内的特定条件后才能够进行申请。举例来说,如果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出现,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的情况下,都可以考虑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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