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37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羁押候审并非严格规定必须维持37天的时长,而是针对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讼诉或审判环节中,满足相应法律规定的嫌疑人和被告所采用的一种不以关押为前提的强制手段。其具体执行期限的长短取决于作出决定的相关机构依据案件本身的事态发展而决定,而不是被硬性规定的固定模式。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于解除羁押候审的期限往往会与其他程序的期限(例如拘留期限)相互关联,因此有可能出现总计达到37天的情况,然而这并不能视为解除羁押候审本身所独有的特定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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